1、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擬投資基金的《基金合同》、《招募說明書》等法律文件及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風險提示、權益須知及業務須知等信息,了解所投資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,并根據自身投資目的、投資期限、投資經驗、資產狀況等判斷產品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。
2、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組合投資的相關特點。組合內產品的具體情況,如份額、凈值、收益、損失、申購贖回狀態、投資風險等,以該產品管理人公布的信息及相關文件為準。組合內產品的市場表現由該產品管理人的投資業績決定,可能獲得收益也可能遭致損失。
3、組合的投資建議,在現有市場情況下做出的參考建議,可能與投資人的實際情況不符,是否投資以及投資的具體數額、比例由投資人自行決定,敬請投資者謹慎投資。